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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消息】一些徵文活動(新增+修改)...(7/5 14:15 第四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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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3-7-4 06:53: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文章最後由 啾咪喵 於 2013-7-5 14:14 編輯

這些是在聯合報上看到的徵文活動

有興趣追蹤一下~~


聯合報元氣副刊:


評分

參與人數 3功勳 +2 收起 理由
財樂‧牡丹 -2
山羊騎士 + 1 有心發文很好但要做足功課再來,詳細原因已 ...
若絃 + 3 我在台灣好幸福似乎很有趣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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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3-7-6 23:53:20 |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4#
 樓主| 發表於 2013-7-5 14:12:53 | 只看該作者
省電很easy少碳最happy

壹、活動目的:
    因應全球暖化議題延燒,國人節約能源的意識型態日益提升。為鼓勵一般家庭及民眾多參與節能減碳活動,特辦理「節電很Eeasy,少碳最Happy!」家庭節電案例徵選活動。希望透過更多節電家庭典範案例,提供全國民眾參考仿效,期以達到全面推廣節能減碳之成效。


貳、指導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參、參加對象及件數: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或領有居留證件且在有效期間之外國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二、每人投稿則數不限,惟作品獲一項以上名次時,以最高獎勵一項為限。


肆、活動期間:
自102年5月1日至7月1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E-mail郵件以傳送時間為準)


伍、徵選主題:(15字內題目自訂)
請從您們家實際執行之節電手法經驗內容與成效著手發揮,或是你有許多與眾不同的節電方法嗎?快來投稿與大家分享吧!


陸、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統一使用「家庭節電手法說明表」參賽,篇幅不足時可自行影印使用。
二、參賽作品以中文為主,字數最少需300字以上,最多以不超過1,000字為限。可附圖或照片說明,圖片電子檔單張不得超過2MB。
三、以電腦打字投稿者,應用A4直式橫書(標楷體12字元);以手寫投稿者,字跡不清者,不予評選。


柒、參選準備資料:
參賽者應檢具下列資料,未符下列格式,不予評選。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
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三、「家庭節電手法說明表」
四、電費單影本(浮貼於報名表中)


捌、報名與收件方式:
可採郵寄或E-mail方式投稿
一、郵寄投稿:
請檢具上述資料郵寄至31040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22-1館283室,信封請註明「家庭節電案例」徵選活動小組 收。
二、E-mail投稿:
請填妥上述資料傳送至徵選活動連絡信箱:cumi925@itri.org.tw(郵寄之電子檔不得超過10MB),電子郵件主題請註明「家庭節電案例」徵選活動_(參賽者名稱)_(徵文主題)。


玖、評審作業:
一、評分項目及權重:
  1.多元性(30%)
請以家庭實際執行之節電方法為原則,提供各種不同型態或領域之節電方法。
  2.實用性(30%)
請以家庭實際執行之節電方法為原則,提供之節電方法能廣泛被大眾複製或學習。
  3.表現方式(20%)
請詳述家中實際執行之節電方法,可附照片、數據、圖表說明。所呈現之文字或圖片內容需清楚明瞭,條理分明。
  4.節電成效(20%)
以報名表浮貼與前一年(100或101)同期相較之用電度數減少之電費單影本或電子檔為準。
二、評審方式:
1.初審:針對報名資料完整性、作品規格符合度進行初審,其中一項未符合者視為資料不符合規定,不予評選。
2.複審:由符合初審資格之參賽作品,進行綜合審議,決定得獎名單。
三、得奬公佈:
將於102年8月底前,將得獎名單統一公告於活動網頁,另以電話或E-mail郵件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主動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


壹拾、注意事項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各項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所填之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但同意主辦單位得就其作品公開發表以及授權非營利用途之重製、發行與公開傳輸轉載。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得集結編印、出版、公佈於網站或推薦報刊媒體發表時,不另支稿酬。
•得獎之獎金、獎品均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於年終計入個人所得。參選作品如經發現違反活動簡章之規定,或其作品有冒名、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品及獎狀、公佈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經參加本徵選活動,即視同接受徵選辦法之各項規定,無論獲獎與否,均不得提出異議。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針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主辦單位因其他重大事故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可保留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之權利。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解釋、暫停及終止活動內容之權利。
•徵選活動聯絡窗口:
有關本活動之諮詢、報名等事宜,請洽:「家庭節電案例」徵選活動小組
電話:03-5917505 傳真:03-5820471 E-mail:cumi925@itri.org.tw
•啾咪喵整理徵文很辛苦,要摸摸喔!

評分

參與人數 2功勳 +12 收起 理由
槐月 + 10 摸摸摸摸摸摸WWWWW
白吐司 + 2 辛苦了~ 摸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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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3-7-4 15:39:02 |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啾咪喵 於 2013-7-5 14:05 編輯

「有品生活」徵稿/一起來夏耘吧!

重視個人品格、生活品質、社會品德,能讓我們的心靈提升,朝向更美好的境地。

「家庭與婦女版」園地,歡迎大家共同來分享您在親子互動、自我成長、家人關係、環保生活、養生活動中所經營的「有品生活」故事,文長500字內。




2013第八屆懷恩文學獎徵文辦法


過去文章

●徵文主題:

1.以惜福感恩的心和真誠的關懷,體認生命的美好與希望;書寫感人善行善念,彰顯人間相扶持的溫暖。

2.為鼓勵年輕人聆聽、探求年長者的人生經歷,特設「兩代寫作組」,由年長者口述歷史、年輕人執筆寫作,以銜接時間斷層,使善念薪火相傳,連綿永續。

●評選重點:生活中的真實經歷,文學中的真實感情。

●文類、字數:散文,1,000至2,000字為限。

●組別、獎項:

兩代寫作組: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五名:八千元

以上獎金由執筆者與口述者對分。

社會組: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學生組:

首獎一名:八萬元

二獎一名:五萬元

三獎一名:三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所有得獎者除獎金以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徵文規定:

1.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唯學生組第五、六、七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社會組、兩代寫作組;社會組第五、六、七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學生組,但可參加兩代寫作組;兩代寫作組第五、六、七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學生組、社會組。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徵文。

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3.收件: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8月26日,郵戳為憑。揭曉:12月上旬。贈獎:時地另行公告。

●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udn.com)擇優刊出,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www.hcf.org.tw及[url=www.caring.org.tw]www.caring.org.tw[/url])。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落選作品主辦單位將在徵詢作者意願後,發表於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酌付稿酬。

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若已經發表(含網路)或出版,取消得獎資格。

3.作品請以電腦列印於A4白紙上,一式三份。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原稿上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稿紙或A4紙張寫明參加組別、篇名、字數、真實姓名、聯絡地址、e-mail、電話號碼。「兩代寫作組」參賽者須同時附上口述者、執筆者的個人資料,以及兩人的關係。「學生組」參賽者限大專院校(含)以下學生,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研究所學生請參加社會組。

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2013第八屆懷恩文學獎」及應徵組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 聯合報副刊收」。

6.懷恩慈善基金會聯絡電話:02-2758-5390。

7.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2#
 樓主| 發表於 2013-7-4 15:35:26 |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啾咪喵 於 2013-7-5 14:04 編輯

註:先前貼錯了!貼到去年的...


桃園縣第18屆文藝創作獎

一、宗
旨:為發掘和培植本縣文學人才,提升本縣文學水平,推廣文藝欣賞之風氣,並鼓勵愛好文學人士創作,特舉辦本文藝創作獎。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桃園縣文化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三、徵文主題及組別:

(一)短篇小說類:字數6,000~12,000字為原則,內容不限。

(二)散文類:以「理想城市」為主題,寫實或虛構皆可,以期勾勒

              出理想城市的風貌。

1. 大專成人組:字數以5,000字內為原則。

2. 高中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

3. 國中組:字數1,000~1,200字為原則。

四、參加資格內容: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參加,每類每人以1篇為限;散文類高中組及國中組限設籍本縣或於本縣就學之國、高中生(含102年應屆畢業生)。歷屆桃園縣文藝創作獎各文類首獎得主不得參與該得獎獎項之比賽(高中組及國中組之首獎不在此限)。

五、獎勵辦法:

各組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獎金支付時,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一)短篇小說類:

首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拾貳萬元整,獎座乙座。

貳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陸萬元整,獎座乙座。

參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獎座乙座。

優選三名/ 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獎牌乙座。

(二)散文類:

1.大專成人組:

首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柒萬元整,獎座乙座。

貳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肆萬元整,獎座乙座。

參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獎座乙座。

優選三名/ 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獎牌乙張。

2.高中組:限高中生(含102年畢業生),請註明學校班級。

首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獎牌乙座。

貳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捌仟元整,獎牌乙座。

參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陸仟元整,獎牌乙座。

佳作三名/ 獎金新臺幣肆仟元整,獎狀乙張。

3.國中組:限國中生(含102年畢業生),請註明學校班級。

首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捌仟元整,獎牌乙座。

貳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陸仟元整,獎牌乙座。

參獎一名/ 獎金新臺幣肆仟元整,獎牌乙座。

佳作三名/ 獎金新臺幣貳仟元整,獎狀乙張。

六、報名送件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0271日至7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請寄回郵信封或至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索取實施要點及報名表;或至本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列印。本局地址:33053 桃園市縣府路21號。洽詢電話:03-3322592 8404温小姐。

(三)作品請以中文寫作,註明作品名稱,但不得書寫姓名及任何圖案,以有格稿紙由右至左直式書寫,或以A4紙張,新細明體14級字,行距段落20pt,橫式電腦列印。

(四)請將作品影印4份連同作品之Word檔光碟片報名表及同意書各1份,裝成1袋密封後掛號寄至「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封面請註明「參加第18屆文藝創作獎 組別名稱」。

(五)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則追回獎金、獎狀、獎座或獎牌,取消得獎資格: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另其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2.曾在報章雜誌或網路等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參加比賽得獎之作品。

3.一稿雙投,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且需自負法律責任。

(六)應徵作品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七)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要點,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七、評審作業:

(一)組成評審委員會,採初審、決審二階段,各評審委員名單將於「得獎作品集」中公布。

(二)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從缺,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水準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範圍內增加錄取獎項及入選名額。

八、頒獎:

(一)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評定後擇期公開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布。得獎人並同意將得獎人名單公布於本局相關網站。

(二)各得獎人應配合本局頒獎時間親自領獎,倘未能親自前來者,相關獎項及作品集運費須自付,不得異議。

九、權責:

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出版權歸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著作權歸作者,不另支酬勞,得獎專輯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人5冊。承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參選者不得異議。


十、本徵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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