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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Fu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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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喵窩站規 Ver 4.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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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7-5-30 14:58:3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蒲公喵 於 2017-5-30 14:59 編輯

想請教一下第5點和第9點的規定是否有衝突呢?

第5點的部分
5.    如文章內所發佈之連結 已經失連
       但文章仍有養份 請自行更新連結
       或者由板務看到時候 進行更改動作
                 └例如在主題後加上[結束分享]諸如此類的話語

以及第9點
9.     發佈超過一年的文章 請不要去回覆此帖(包含喵掌、喵尾、點評)
             └如有發生將進行該篇鎖文

如果這篇文章雖然已經超過一年但是還是有做陸續更新的動作(例如:外連的長期連載的長篇小說這種)
這種狀況符合第5點卻違反第9點

這種狀況是否文章要被鎖強迫要另開新文,還是可以繼續更新呢?
5#
發表於 2017-5-26 22:18:35 | 只看該作者
辛苦F了,想請問一下喵喵編輯器是什麼
4#
發表於 2017-5-26 15:56:27 | 只看該作者
默貓 發表於 2017-5-25 22:13
嗯?有哪邊有改嗎? (欸#

為啥我覺得好像每一條都看過XDDDDD

主要新增了
第2點:對於喵窩相關創作的限制
第12點:分身帳戶
第13點:喵名稱限制
還有將以前提到的睫毛問題加到站規裡~

另外也補充了
第3點:對"商業廣告"的處理方式
第9點:爬舊文包含了 喵掌、喵尾、點評




3#
發表於 2017-5-25 22:13:14 | 只看該作者
嗯?有哪邊有改嗎? (欸#

為啥我覺得好像每一條都看過XDDDDD
2#
 樓主| 發表於 2017-5-25 21:35:33 | 只看該作者
@饕餮喵 @達格比  其實是管群的努力啦 XD
我只是po文而已 (?  w
1#
發表於 2017-5-25 19:41:49 | 只看該作者
聽說論壇更新了,趕快上來看看XD

F更新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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